在环境立法中,为遏制污染,有收取排污费和规定污染排放标准两种选择.结合我国实际以及其他各国立法与实践的经验,认为收取排污费比直接规定污染排放标准更为有效,建议现阶段缓行排污权交易.
侯怀霞.收取排污费和规定排放标准的比较[J].同济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,2008,36(6):